重要发布 |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
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师资,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行业精英以及创业家。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法人机构
颁发证书:符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将获得: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位不与该考试挂钩。
第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面向全国统一招收本科学生,其中在本科分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列入本科批次;另外,在江苏省和广东省设有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并遵循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报考西交利物浦大学。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适用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九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专业类名称,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具体专业列表请参考官网。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课程总分、外语成绩做出专业录取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身体状况不设限制。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发现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5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费用
学费:2025年本科新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人民币93,000元,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西交利物浦大学学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4]326号文件)执行。西交利物浦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按照《关于同意泰州学院等三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苏发改收费发[2022]981号文件)执行。
住宿费:大学宿舍均由属地政府建设提供,住宿费由学校代收后全额转至宿舍业主方账户,学校不留取任何费用。
第五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十七条 在校奖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号中心楼126室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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